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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赣州加快建设完善新时代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04 11:00:18 点击数:34

7月3日,《赣南日报》头版头条大篇幅刊发《赣州加快建设完善新时代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文。

现将《赣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的赣州加快建设完善新时代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文刊发如下



赣州加快建设完善新时代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赣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全市已累计建成公租房15.69万套,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3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27.8万套
●近两年来,我市在市、县产业园区共筹集保租房8万套,在乡(镇)共筹集保租房4.3万套
●我市共发放保租房项目认定书348份、认定房源13.16万套,项目认定书发放率为100%
●我市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民生实事,着力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
●2020年以来,全市半数以上新建棚改安置房小区获得省、市工程质量领域奖项
●我市重点围绕公租房“档案电子化、业务信息化、设施智能化”管理目标,实行运营智慧监管

本报讯 (记者刘庆元 通讯员叶平 何雷瑜)6月27日至28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代表赣州作典型经验交流。近年来,我市加快建设完善新时代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质量,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新创特,赣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公租房15.69万套,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3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27.8万套,一大批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曾经的“忧居”变成如今的“优居”。

作为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两个重点城市之一,赣州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组织领导、联席会议、调度约谈、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合理制定“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并率先在全省出台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明确市政府考核县(市、区)发展保租房的评分事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原则,引导各地充分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和各类主体存量闲置资产等,多元化建设筹集保租房,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为了给园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市聚焦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通过配套建设形式,保障产业工人的住房保障需求。近两年来,我市在市、县产业园区共筹集保租房8万套,占保租房筹集计划总量的60.83%;突出乡(镇)基层,聚焦引进人才、乡村振兴,充分利用乡(镇)存量房屋、存量土地等改(新)建保租房,采取“定向筹集、定向配租”方式,保障乡(镇)卫生、教育等基层公共服务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近两年来,我市在乡(镇)共筹集保租房4.3万套,占保租房筹集计划总量的32.67%。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筹集上,我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除地方财政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外,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先后与建设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授信贷款总额300亿元,目前已落实授信贷款75.65亿元,已发放到位贷款57.2亿元。为加快保租房筹建,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建筑质量,我市创新建筑工艺,对工业园区保租房建设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工艺,大幅提升施工效率。同时,我市建立从项目申请认定到交付使用、直至承租退出的全流程“模板化、标准化”监管体系。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保租房项目认定书348份、认定房源13.16万套,项目认定书发放率为100%。

着眼打造城市美好家园,我市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民生实事,着力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为改变过去“插花式”“镶牙式”棚户区改造模式,我市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发力、居民参与、金融支持、分级负责原则,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把城市棚改攻坚行动作为市县“一把手”工程。同时,对列入攻坚行动的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主动服务。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入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PPP等方式,推行“工程管理+施工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参与城市棚改攻坚行动。按照“改造意愿清、住房现状清、征拆面积清、安置方式清、补偿数量清”原则,提前组织调查摸清底数,落实今明两年城市棚改攻坚任务4.53万套,棚改规模占到全省棚改任务总量的四分之一。

在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上,我市组建“亲民、专业、公正”工作团队,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征迁,做到“一个政策管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灵活用好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鼓励“房票”安置,让群众得实惠,促进和谐征收,保证了棚改工作的快速推进;按照“十分钟生活圈、半小时经济圈”的居住需求,优先抓好安置房建设,并将棚改安置房纳入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全力打造安置房精品工程。2020年以来,全市半数以上新建棚改安置房小区获得省、市工程质量领域奖项。

坚持从“以人为本、智慧便捷、和谐宜居”出发,我市重点围绕公租房“档案电子化、业务信息化、设施智能化”管理目标,实行运营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公租房小区车辆识别、消防监控、无障碍通道、节能充电桩等智能化设施提升改造,提升运营监管效率。同时,我市通过构筑市县一体“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推行党建引领“一三六”基层治理模式、建设集中办公“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等,让群众办事“往返跑”转为“网上办”,全面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