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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后评估报告 的公告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9-30 18:19:35 点击数:34

根据《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赣市法府建字〔2024〕2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后评估,现将后评估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对《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对《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

 

根据《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赣市法府建字〔2024〕2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赣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后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原因

我中心印发的《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施行,试行期两年,该《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要求,在《办法》有效期届满前,对文件的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评估,以全面了解《办法》实施情况,评价文件实施效果,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行为和市场秩序。我中心于2022年8月印发了《办法》,《办法》共十六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实行名录库信用管理,并对其信用信息的采集、评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进行明确规范。

3.评估过程

2024年8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办法》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实施评估活动,形成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办法》的制定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内容上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经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等过程,制定过程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内容和形式合法。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激发了白蚁防治市场活力,推动了房屋白蚁防治行业健康发展。《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有32家白蚁防治单位自愿申报载入名录库,我中心依据《办法》对入库的白蚁防治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规范了白蚁防治行为和市场秩序,提升了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有效破解了群众白蚁防治难的问题,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根据自身需要,从中择优选择白蚁防治单位,切实解决了白蚁蚁害困扰,保障了房屋住用安全。

3.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通过采取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意见主要集中表现为:我市白蚁防治工作存在公众对白蚁防治工作的关注度不高、对白蚁防治单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评估报告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并汇总提出了对《办法》修改建议。

4.存在的问题

公众参与度不高:社会公众对白蚁防治信用管理的参与渠道有限,参与度不高。

惩戒措施力度不足:对失信单位的惩戒措施相对较轻,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经过后评估,《办法》符合各项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定措施必要、适当,文件执行实现预期目的,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综合评估,建议根据当前白蚁防治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各方反馈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后转为正式办法继续执行。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提高公众参与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白蚁防治信用管理的认识和参与度。二是根据各方意见完善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适当加大对失信单位的惩戒力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