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住建局)、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政法委,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政法工作联席会议,赣州经开区房管所:
经研究,现将《赣州市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9月18日
赣州市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提升全市物业服务质量,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通过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对社区物业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服务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党组织引领、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二)尊重业主意愿。发挥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原则,倡导业主结合小区实际合理选择物业服务计费模式和选聘方式,推动小区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三)引导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规范引导、监督管理职能,鼓励包干制、酬金制等多元化计费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公平竞争、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物业服务多元化计费模式
1.规范物业服务费用成本测算。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参考《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测算工作指引》,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算机构开展成本测算,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加强住宅物业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公布价格信息。指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质价相符的价格形成与动态调整机制。
2.支持多元化物业服务计费模式运用。制定物业服务计费模式工作指引,明确包干制、酬金制等计费方式的适用条件、费用管理、合同签订等,规范物业服务选聘工作机制。
3.积极推进酬金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探索、逐步推进”原则,2027年3月前选取若干个业主自治成熟的住宅小区或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项目,通过物业服务合同明确酬金计提标准、盈亏风险承担主体等条款,开展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模式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赣州经验”。
(二)推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公开招投标
4.规范物业服务选聘招标方式。加强物业服务选聘事前指导,推行住宅小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或者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可依法依规采取协议方式选聘。
5.强化物业服务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加强物业管理专家库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强化投标人投标行为监管,将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加大惩处力度。实行招标备案、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中标备案全流程线上办理、全程留痕,保障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高效。
6.压实物业服务招标人主体责任。夯实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等物业服务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行为。
(三)强化物业服务费监督管理
7.支持开设物业服务费共管账户。支持物业服务酬金制的小区,以业主大会名义开设物业服务费共管账户,存放管理物业服务费。
8.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赣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依托平台实行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物业服务招投标电子化、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维修资金监管、矛盾纠纷调处等;支持实行酬金制的小区物业服务费共管账户接入平台,实现业主可通过平台缴费、查询物业费收支信息。
9.加强物业服务费审计监督。指导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的小区,建立物业服务费审计制度,明确审计事项、审计周期、结果公示,定期聘请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审计,将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四)构建多方联动运行机制
10.建好建强居民小区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建立小区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履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约提供服务,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小区治理,推动小区自治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1.完善业主自治机制。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鼓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按规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的小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费收支、物业服务履约及问题整改情况,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12.建立健全多方联动议事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商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难题,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工作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推动各项任务的具体举措,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做好酬金制改革试点、物业服务选聘公开招投标等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组织部门负责指导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其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推动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参与社区治理。政法部门负责指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责,做好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深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