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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县(市、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30 10:33:47 点击数:34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自住建部开展全国优秀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以来,我市涌现了一批省级、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起到了先进示范作用,对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功能与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省级美好家园项目、市级示范项目创建,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决定从2022年起,在全市开展县(市、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以下简称县级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指导、基层主抓、业主自治、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通过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党建引领、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县级示范小区,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定标准、立标杆、作示范,持续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民主自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形成住宅小区治理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此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镇(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市域社会化治理等行动,破解居民反映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民主自治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

坚持共建共治共为共享。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城市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共同参与住宅小区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月—3月)

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并依托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辖区内住宅物业小区部署开展县级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动员和部署,鼓励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地遴选的小区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推荐报送当年须完成的创建小区名单。各地每年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联系人:物业服务科谢芳;联系电话:8239210。

    (二)组织实施(4月—11月

    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建设效果评价,选树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小区。选树工作可以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参与。

    (三)现场核验(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中下旬组织物协有关人员进行创建过程技术指导;第二阶段,12月上中旬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小区进行核验,对达到90分以上,拟列为县级示范小区。

    (四)总结通报(12月下旬

各县(市、区)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此活动为契机,敢于探索、勇于延伸,形成本地特色和样板。有关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材料,及时报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12月底前向各地通报评比结果。

(五)结果运用

市级示范项目,从县级示范小区中遴选评定。省级美好家园项目,从市级示范项目中遴选推荐。原则上不再从非县级示范小区中推荐评选市级示范项目和省级美好家园项目。已经创评市级示范项目和省级美好家园项目的,按省市有关要求纳入管理,不再列为县级示范小区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县级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高位支持,并以此作为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的有力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促进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为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活动安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树立典型示范,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住宅小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激励支持。对选树为县级示范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信用评价加分、减少监督检查频次、评优推先、财政奖补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

 

附件:1.各县(市、区)“示范小区”创建任务年分配表

2.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总体要求

3.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申报表

4.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登记表

5.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核验指标

 


附件1

各县(市、区)示范小区创建任务年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创建任务数

备注

1

章贡区

5


2

赣州经开区

5


3

南康区

4


4

赣县区

4


5

赣州蓉江新区

4


6

于都县

3


7

兴国县

3


8

宁都县

3


9

信丰县

3


10

瑞金市

3


11

会昌县

2


12

安远县

2


13

龙南市

2


14

石城县

2


15

寻乌县

2


16

上犹县

2


17

大余县

2


18

定南县

1


19

崇义县

1


20

全南县

1



附件2

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总体要求

 

1.小区党组织健全,街道社区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作用。

2.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良好。

3.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4.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执法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5.建立人民调解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信访调处台账,未出现小区住户越级上访现象。

6.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公共收益及公共开支透明公开。

7.小区环境整洁,公共部位及消防等设施设备保养到位、运行良好,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8.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规范,收费率不低于80%

9.小区业主和谐共处,物业企业、业主及业委会之间关系融洽,小区业主物业管理满意率不低于90%

10.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群众需求,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增设休闲设施、举办文化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等方面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附件3

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申报表

基本信息

小区名称


地址


小区类别


物业服务企业


申报材料

(内容不超过800字)

业主委员会意见

签章:                               

属地社区意见

签章:                               

属地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管委会)意见

签章:                               

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意见

签章:                               

企业名称


开发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筑面积(m,)


项目楼宇数量


容积率


绿化率


户数


项目楼宇类型

口多层 口中高层

口高层 口别墅

竣工时间


入伙时间


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收缴率


业主满意度


是否成立

党组织

口是

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

口是

是否建立三方联建机制

口是

是否有行政处罚记录

口是

项目简述

(事迹)

(可附页)

 

 

                         

                                  (加盖公章)

附件4      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登记表


附件5

赣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县级示范小区核验指标

项目

标准内容

规定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基础管理(17分)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客户接待中心,环境干净整洁。员工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扣完为止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并落实。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扣完为止


3.服务场所公示各类办事规章和制度、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

3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4.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收益开支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共能耗费分摊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各类公示要有记录和影像存档。

5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5.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和业主参与演习(中高层电梯房)。

3

不符合一项1.5,扣完为止


6.房屋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业主信息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2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16分)

1.无新增私搭乱建,无新增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发现后及时制止并上报。

2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2.危险隐患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3.对楼外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巡检,定期清理、清掏,保持管道及化粪池出入口畅通。

2

不符合一项扣0.5,扣完为止


4.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为100%,维保巡查资料齐全。

2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5.供水设施完好,无渗漏。二次供水设施正常维护,有维保记录。

2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6.电梯正常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有正常年检标识。电梯机房有每个月两次巡检记录。

3

不符合一项1.5,扣完为止


7.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次并完好无损。

1

不符合扣1


8.日常维修人员配备到位,急修1小时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小修两日内修复,特殊情况作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报修工作有记录。

2

不符合一项1,扣完为止


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22分)

1.各出入口的值班看守巡查,记录齐全。

5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5,扣完为止


2.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车辆停放有序,停放标识齐全,小区无僵尸车辆停放。

4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扣完为止


3.未实施人车分流小区划定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停放有序,无拉线充电现象。

5

实施人车分流的小区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扣5分。发现拉线充电现象扣5分。未实施人车分流的小区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扣完为止


4.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相应巡查检测记录齐全并建档。消防通道畅通。

5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每发现一处消防通道堵塞扣0.5分,有3处以上消防通道堵塞扣5


5.智能化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维保,保留30天的监控录像。

3

不符合一项1.5,扣完为止


环境卫生管理(23分)

1.垃圾桶等环卫设备完备,具备条件的应垃圾分类管理。

2

环卫设备不完备扣1分,未实现垃圾分类扣1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3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3.保持共用楼道、楼梯台阶、楼梯扶手干净整洁,楼梯扶手抽查手拭无明显灰尘。

3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4.小区水面、喷水池内无垃圾,水体清洁。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5.智能化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设备机房、二次供水机房等公共设施设备空间整齐有序、无明显积尘。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扣完为止


6.电梯及电梯厅无乱贴乱画;外墙无污染。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扣完为止


7.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清洁服务,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旁无散落垃圾。

5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扣完为止


8.按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并有消杀记录。

2

不符合扣2


9.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2

不符合扣2


绿化管理(7分)

1.绿地无改变用途,无损坏、践踏、占用现象。

2

改变用途扣2分。有损坏、践踏、占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绿地无纸屑、烟头、白色垃圾等杂物。

2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扣完为止


3.草坪成活率98%以上;园林树木成活率100%,无枯枝死树,长势良好。

3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扣完为止


管理效益(10分)

1.物业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

5

80%(含)以上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业主满意度90%以上。留有测评相关资料。

5

90%(含)以上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文明建设(5分)

1.利用小区广场、出入口、宣传栏等处至少6处,发布遵德守礼、核心价值观、文明市民公约、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孝道诚信等主题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或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

3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2.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建设。结合传统佳节,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未成年人等活动。每年至少四次。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

2

每年开展4次及以上得1分,每少一次扣0.25,扣完为止;参与创文、创卫并常态化管理得1分


合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