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规范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我中心草拟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9日至8月12日在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16条,其中采纳或部分采纳8条,未采纳8条,详见附件。
二、文稿较大调整有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在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的承租家庭,在出具所有家庭成员签名的承诺书后,可参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二是明确房屋折旧和损耗率按每年3%确定,同时调整了回购价格计算公式,折旧损耗和定期存款收益分开后求和计算。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9日